10月26日至11月2日,教务处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跟进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督导工作,并对全校13个学院和海城实践教学基地的所有本科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的气体钢瓶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确定每个教学单位气体钢瓶的存放位置,气体钢瓶是否有使用记录,是否有固定装置,排风状况如何,是否有气体报警装置,可燃性和助燃性气体钢瓶是否混放,可燃性气体是否存放于防爆柜中,实验室是否配备安全帽等项目。对于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形成文字材料,并向学院负责人进行了整改反馈。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的主要场所。实验室安全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蜕缁岬陌踩榷。通过本次对本科实验室的气体钢瓶专项安全检查,加强了老师们和学生们对气体钢瓶存放和使用的安全意识,将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教务处 刁诚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