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2-04-29 点击数:
教通〔2022〕31号
各学院、2021级大类招生学生:
学校按照《关于开展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类内分流报名的通知》(教通〔2022〕23号)和《aabbgg55ner欧博大类招生分流暂行办法》要求,对2021级大类招生学生进行分流录。纸录取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类内分流结果
aabbgg55ner欧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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